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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年4月7日中國氣象局令第31號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2020年11月29日《中國氣象局關于修改<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規范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行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申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實施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是指對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及其連接導體等構成的,用以防御雷電災害的設施或者系統進行檢測的活動。
第三條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管理和認定工作。
第四條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乙兩級。
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筑物的雷電防護裝置的檢測。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筑物的雷電防護裝置的檢測。
第五條《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分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統一印制。資質證有效期為五年。
第六條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認定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賴保護的原則。
第二章資質申請條件
第七條申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ㄒ唬┆毩⒎ㄈ速Y格;
?。ǘ┚哂袧M足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業務需要的經營場所;
?。ㄈ氖吕纂姺雷o裝置檢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在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中,應當有一定數量的與防雷、建筑、電子、電氣、氣象、通信、電力、計算機相關專業的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并在其從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
?。ㄋ模┚哂欣纂姺雷o裝置檢測質量管理體系,并有健全的技術、檔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ㄎ澹┚哂信c所申請資質等級相適應的技術能力和良好信譽;
?。┯糜诶纂姺雷o裝置檢測的專用儀器設備應當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者校準,并在有效期內。
第八條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邆淅纂姺雷o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六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備甲級資質等級要求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專業知識和能力;
?。ǘ┙陜乳_展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不少于二百個,且未因檢測質量問題引發事故;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組織的質量考核合格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ㄈ┚哂袧M足相應技術標準的專業設備(附表1);
?。ㄋ模┤〉靡壹壻Y質三年以上。
第九條申請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邆淅纂姺雷o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三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施工、檢測等工作兩年以上,并具備乙級資質等級要求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專業知識和能力;
?。ǘ┚哂袧M足相應技術標準的專業設備(附表1)。
第三章資質申請與受理
第十條申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向法人登記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
第十一條滿足本辦法第七條和第九條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乙級資質。申請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独纂姺雷o裝置檢測資質申請表》(附表2);
?。ǘ秾I技術人員簡表》(附表3),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勞動合同;
?。ㄈ├纂姺雷o裝置檢測質量管理手冊;
?。ㄋ模┙洜I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合同;
?。ㄎ澹﹥x器、設備及相關設施清單,以及檢定或者校準證書;
?。┌踩a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符合本辦法第七條和第八條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甲級資質。申請單位除了提交本辦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督暌淹瓿衫纂姺雷o裝置檢測項目表》(附表4);
?。ǘ┙甓畟€以上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
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對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